药学论文_2017—2020年天津市安定医院88例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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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目录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1.2 方法 2 结果 2.1 服用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患者的大体情况 2.2 用药情况 2.3 用药剂量 2.4 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所致ADR的发生时间 2.5 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所
文章目录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1.2 方法
2 结果
2.1 服用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患者的大体情况
2.2 用药情况
2.3 用药剂量
2.4 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所致ADR的发生时间
2.5 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所致ADR累及器官系统及临床表现
2.6 引起ADR的抗精神分裂症药物在临床上的主要表现
2.7 抗精神分裂症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处理方式
3 讨论
3.1 ADR与年龄、性别的关系
3.2 引起ADR的药品种类
3.3 抗精神分裂药物ADR累及器官(系统)和主要临床表现
3.4 ADR转归情况
3.5 临床合理用药建议
文章摘要:目的分析天津市安定医院住院患者服用抗精神分裂药物所致不良反应(ADR)的情况与特点,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对2017年1月—2020年12月天津市安定医院主动上报至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与抗精神分裂症药品相关的88例ADR报告进行分析。结果产生ADR的患者中31~40岁年龄段占比最高,致ADR药物排名前3的为利培酮、奥氮平、氨磺必利,不良反应时间大于14 d的案例最多,ADR累及多个器官和系统,主要涉及神经精神系统和心脑血管,抗精神分裂药物ADR临床表现多见于患者产生锥体外系反应。结论目前临床应用的抗精神分裂药物致ADR发生的几率仍然存在,需要加强患者用药期间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用药方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R971.41